2013年7月14日 星期日

臺大人文大樓/ 台大校門口的「牆暴」事件/台大椰林大道非道路 酒駕免行政罰



圖的比例有點欺人 (舊)2樓跟4樓(新)的高度竟然差不多.
此設計沒什麼"特色".







臺大文學院
沒有傲慢,撇開偏見 讓我們一起勾勒人文大樓藍圖
人文大樓的基地位於臺大校門口北側,原址是哲學系與人類學系館,因為位置鄰近校門口,此案受到校內外的廣泛注意,也引起一些爭議。
從95年6月以來,人文大樓案因校內討論意見而不斷修正建築方案,很多師生們關心人文大樓是否可以和校門口、農業陳列館、舊總圖等古蹟景觀融合、是否會破壞椰林大道沿線建築風格及天際線、量體能否再縮減、內部空間是否符合文學院使用需求…等等問題,直到101年11月已發展出第十個方案,將臨椰林大道的建築面調整為16.8公尺(四層樓)、北側則為26.4公尺(六層樓),希望可以符合大多數人對於人文大樓的期盼。
人文大樓案的建築方案至今已發展六年多,每個方案都經過校園規劃小組委員會、校務發展規劃委員會等流程討論確認,其中曾經召開七次公聽會、二次專家學者討論會、一次論壇與座談會,與會人員包括本校教師、職員、學生代表、校外人士,從爭議中不斷修正發展出十個方案,逐漸凝聚文學院與本校師生的共識並取得支持,也顯示本案一切皆可公議的磊落過程。
也許現有的第十方案,為了在兼顧現實條件和使用需求中,仍有欠缺思考而不夠完美之處,本校將於2013年6月10日下午六時,在集思會議中心柏拉圖廳(地址: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B1),舉辦「人文大樓新建工程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公聽會」,誠心邀請全校師生與社會人士一同參與,以持平的態度發表您對於人文大樓的看法,找尋最合理可行的方案,儘早讓文學院的師生有個安心教學與學習的歸屬空間,以行動支持文學院的長久發展。
關於人文大樓第十方案的介紹,可至文學院人文大樓網站 http://liberal.ntu.edu.tw/building/index.htm 查詢,關於公聽會的任何問題,請與總務處營繕組陳百豪先生聯絡(02-3366-2206)。
(本文刊載於臺大校訊第1138期,2013年5月29日出刊)








臺大文學院人文大樓網站


 
2010.11.13
張小虹:台大校門口的「牆暴」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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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大校門口人文大樓的新建案為例,原先 23層樓高的規劃,在輿論壓力、學生連署抗議與經費不足等因素的考量下撤案,但現今通過即將發包開工的方案,依舊 以高樓層、高密度的剛硬冰冷建築,霸凌台大校門口。這座「堅若磐石」的「水泥墳墓」,將雄踞椰林大道左側,並在新生南路馬路邊拔地而起樓高十層有如巨型墓 碑的鋼筋混擬土石牆,成為台大新地標,直接衝擊台大校門的入口意象與整體椰林大道歷史景觀。
但此既定興建政策,不僅悍然不顧直接壓在校門 口的大量體高密度、不顧與周遭建物風格嚴重斷裂的突兀設計,甚至連最基本的校園人身安全,也都可以存而不論。 此新建案的建築師由捐贈單位指派,其為仿效美國建築大師路易‧康在加州沙克中心的牆柱風格,採用巨量的剪力牆設計,不僅造價昂貴,非結構必需,更造成隔間 與未來空間使用維修上的各種困難。
而更可怕的是,此新建案光是一樓全部挑空的部分,就有33座寬60公分長420公分的垂直落地剪力牆, 嚴重造成校園治安死角。但即便如此,建築師還是在校 方以興建進度考量為由,一路過關斬將,以巨大且巨量的「剪力牆」,「強迫」文學院遷入系所師生接受此不良且有安全顧慮的空間設計,也即將在三年後完工「強 迫」所有台大人接受此已然矗立在校門口的視覺暴力。
面對此即將到來的校園景觀巨變,有志之士正醞釀發起全校師生與全球畢業校友的網路連署 行動,希望趕在11月中校慶前夕,以「搶救台大校門口」為號召,要求 降低人文大樓總量體與更改建築風格。但此案所涉及公共決策的失誤與開發主義的迷思,僅是台灣整體校園規畫失衡的冰山一角,一如202兵工廠開發案或國光石 化僅是台灣整體溼地開發災難的冰山一角。
我們不得不問,為何台灣從校園規畫到國家機器的公共決策,都如此粗暴顢頇,都要逼著民眾逼著師生 校友,在最後關頭走上集體連署或街頭抗爭的激烈道路。這不 僅僅只是開發案或興建案的單一事件,而是整體公共決策本身的官僚形式主義,如何主宰了台灣的未來,讓程序按步走一個都沒少,只是公理正義蕩然無存。(作者為台大外文系教授)



 2013.7.16 台大椰林大道非道路 酒駕免行政罰

陳姓男子涉嫌在台大椰林大道酒駕肇事。(記者邱俊福攝)
〔記 者邱俊福/台北報導〕昨天下午,32歲陳姓男子陪台大教授退休的母親參與同學餐會,將轎車停放在台灣大學椰林大道旁,飯後開車卻不慎擦撞到散步的行人,酒 測值高達每公升0.97毫克;警方認定「椰林大道非一般道路」,北市警大安分局訊後未開酒駕罰單,只依公共危險、傷害罪移送檢方。
警方說,一般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55毫克,行政罰則會開出7萬4000元罰單,加上刑事罰則的公共危險罪移送;因一罪不兩罰,行政罰會視法官對公共危險的易科罰金金額,超過7萬4000元就不再罰,未超過就補足。
警方認定,椰林大道非屬「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的道路,陳嫌躲過行政罰則,不會收到紅單,不需移置保管車輛,也不必吊銷駕照兩年。
針對這起車禍,台大PTT網站則有目擊網友PO文,指當時「飆車…非常快,引擎聲很大,大概是我4年來看過在校園最快的車…」。
根據警方調查,昨天中午,從事電子業的陳姓男子跟妹妹參與母親的同學會,陳男將車子停放在台大校園內,全家赴台北市敦化南路餐廳吃飯;下午3時許,陳男一行人搭計程車返回台大校園取車,車行經台大女生宿舍九館前的椰林大道,擦撞到65歲的陳姓男子,造成他手、腳多處擦傷。
警方據報到場,酒測後將肇事的陳嫌帶回偵辦,他說當時因校園要打掃落葉,他只是要移車;受傷的陳男驗傷後控告陳嫌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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