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座標:38°55′56.76″N 77°3′48.92″W雙橡園(英語:Twin Oaks),是位於美國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的古蹟建築,中華民國政府國有財產,於1937年至1978年間,作為九任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官邸,而後輾轉為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購回並於1986年2月5日由美國政府依其歷史背景及建築特色定為古蹟。
目錄 |
歷史
1888年至1937年
雙橡園最初屬美國獨立戰爭時期將軍尤萊亞·佛瑞特,也是第一屆美國國會議員,馬里蘭州代表團成員之一。1888年,佛瑞特的後人葛林將該地賣給波士頓豪門後人赫巴德,他同時也是國家地理學會的創辦人。赫巴德後來以三萬美元委任當時著名的留學巴黎的建築師理查·亞倫為其家族設計夏日別墅,而赫巴德一家則住在華府杜邦圓環。理查·亞倫設計了擁有廿六個房間的喬治復興風格毫宅。此外,雙橡園其實是華府裏唯一保留新英格蘭現代木屋架構及其風格的建築。
1930年代時期,赫巴德家將其別墅租給一些名人,如海軍副將領大衛·英格斯及最高法院檢察總長詹姆士·畢格斯。1937年8月,赫巴德家將該處承租給新任的中國政府代表 - 王正廷大使,並於翌日遞交國書給時任的美國總統富蘭克林·德拉諾·羅斯福。根據一項資料載述,王正廷大使先看過位於十九街和P街的中國大使館後,決定在克里夫蘭公園承租一間夠大的木屋作為官邸,以讓其夫人及兩位女兒一同居住。
1937年至1978年
過去十年間,赫巴德家繼續將雙橡園租給王正廷大使及繼任大使胡適和魏道明。前者是中國現代文化的傑出思想家,亦是五四運動的領導者;後者則是於大使任內與美國簽訂中美新約,廢除近百年來美國在華之不平等特權。1947年,顧維鈞大使以中華民國政府名義以四十五萬美元向赫巴德家購置雙橡園。在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雙橡園產權繼續歸屬中華民國政府,但至1978年12月5日,美國卡特總統宣佈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以取代原本與中華民國之正式關係,雙橡園作為大使官邸之功能暫告一段落。
自1937年至1978年間,總共有九位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居住於雙橡園內。在此期間,雙橡園亦作為大使宴請美國國會議員和其他駐美國使節團之場所,到訪名人包括時任眾議員後來擔任美國總統的傑拉爾德·福特。至今,雙橡園依舊作為中華民國駐美國代表宴請美國政要及他國使節的重要場所。
自1937年起,許多美國國務卿如約翰·杜勒斯、迪安·魯斯克、喬治·舒爾茨,甚至是克林·鮑爾都曾以正式官方身份或私人身份造訪雙橡園,也因此許多重要條約與協定均在園內協商與簽訂,其中亦包括中美共同防禦條約。
1979年至1982年
美國國會於1979年4月通過台灣關係法,根據該法條,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舉,不應影響「臺灣統治當局」(即中華民國政府)在197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或特有的有體財產或無體財產的所有權,或其他權利和利益,也不影響「臺灣當局」(中華民國政府)在該日之後所取得的財產。但就在卡特總統無預警的宣佈自1979年開始將中止與中華民國之外交關係,轉而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完全外交關係的前七天,發生雙橡園被售予美國民間組織的歷史一聞。
由於擔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會強佔中華民國原在美國資產,因此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委託羅斯福總統首席智囊,同時也是國民政府堅定支持者的湯瑪斯·柯克倫將雙橡園及大使館、武官處房舍以二十美元象徵性的出售給美國參議員貝利·高華德主持的自由中國之友協會;一年後,該協會更以周轉不靈為由,分別賣掉大使館和武官處後,亦打算出售雙橡園,方才由中華民國政府以二百萬美元從該協會購回雙橡園,並在1986年2月5日向美國內政部註冊申請列為古蹟[1]。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