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自由時報》的「自由共和國」專欄,寫了篇題為〈反別人貪腐〉的文章。(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881311)
反別人貪腐?是的,柯P上台之後,馬英九與郝龍斌這兩個前市長一連串下流決策的曝光,讓我們看到,一個一天到晚用嘴巴喊自己清廉,一個乾脆在凱達格蘭大道搞了個「反貪腐廣場」以示自己清廉的東西,根本就是用「反貪腐廣場」這個概念玩殘自己,假仙的蠢才,活該!
我如果不把「反貪腐廣場」拿來好好利用一下,改成「反別人貪腐民主廣場」,藉此羞辱這兩個靠把拔才出來混的蠢才權貴子弟、國民黨貪婪大咖、億萬富豪養的清廉牌公務員,那,我,我還算倫嗎?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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