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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其前身為公賣局第五酒廠的台中舊酒廠,因都市發展及環保考量遷往台中工業區。園區座落於台中市後火車站附近,佔地5.6公頃,目前國內現存五大酒廠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個。
台中舊酒廠,並非單獨存在於城市之中。這個重要產業遺址,累積由日據時期遺址而至當代建築的脈絡,它的再利用規畫與整體城市發展息息相關,包括1930 年代古綠川消失、1998 年遷廠的喬木大移植及神社公園夷平…等,重大開放空間及建築物體系的結構性變遷。因此,基地與未來大台中都市脈絡發展的互動關係也是本案關懷的設置主題。本案基地歷史脈絡簡述,將分為三部分,包括酒廠發展史、松尾神社及公園遺址,及古綠川生態脈絡,以期有效建立園區基本歷史脈絡全貌觀。
酒廠歷史脈絡及圖說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推動之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原為台灣菸酒公賣局第五酒廠,又稱台中舊酒廠。其前身創立於日治時代的1916年,初為民營的「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因日本政府在1922年實施酒類專賣制度而被收歸官有,1945年台灣光復由台灣行政長官公署專賣局台中支局接管、1947年國府轉為公賣,由台灣省菸酒公賣局接管,短短不到百年,走過許多不同的歷史脈絡。
台中酒廠舊址最早是由日籍商人赤司初太郎(1874-1944)於1914年6月所設立的「赤司製酒場」。赤司初太郎原本在北海道經營木材買賣生意,1895年以日本陸軍御用之有馬組工頭身份來台,自此定居於台灣。1898年於雲林斗六開設雜貨店、旅館而發跡,遂開始經營樟腦、鐵路、糖業等。1914年在台中市設立「赤司製酒場」,1916年11月1日,赤司初太郎籌組設立「大正製酒株式會社」,旗下轄有台中工場、斗六工場及北港工場三個酒工場,總資本額達一百萬元,是當時台灣最大製酒公司。
日本統治台灣期間,大舉投注資金進行各項建設,不但興建基隆港、高雄港等港口,並規畫各大都市、興建西部縱貫鐵路及廣設學校,這些建設都需要大筆經費。因此台灣總督府設立「專賣局」,先將鴉片、食鹽、樟腦及煙草納入國家專賣制度,以充實稅收。
1914年,台灣總督府認為稅收不足因應各項建設開銷,即由專賣局長賀來佐賀太郎擬訂「酒專賣制度實施意見書」,卻遭總督府財務局反對,認為此舉必須收購全台現有二百多家民營酒廠,成本相當高昂。直到1922年,台灣總督提出以「發行公債」方式取得收購經費,並將這個計畫交由日本帝國議會討論,全台二百多家民營酒廠齊聲反對,並組成「反對酒類專賣同盟會」,但帝國議會以表決方式通過台灣總督府提案,於19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酒類專賣制度。酒類專賣制度實施之後,大正製酒株式會社台中工場於1922年遭到政府徵收,先設立為「台灣總督府專賣局台中酒工場」。在此時期,除了原有徵收廠房之外,又興建臨時廳舍、宿舍、大型木造倉庫及鍋爐室等。後來,專賣局在此開設「台中專賣支局」,負責管理台中地區的專賣業務。1926年,「台中專賣支局」改稱「專賣局台中支局」,台中酒工場為其所管轄。此時期由於產量增加及化學工業化的發展,廠區內建築物大量擴建,並購買海南製粉株式會社工場用地,還興建輕便鐵路與台中火車站相接連,以方便原物料及產品之運輸。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台灣省政府接管台中酒工場,取消「專賣」名稱而改為「公賣」,並將其改制為「台灣省公賣局第五酒廠」,繼續生產米酒及清酒。此時廠區內的日本籍人士,已全遭遣送回國,廠區中央的日本神社也遭到破壞。
1958年,台灣省公賣局將其更名為「台中酒廠」。之後,為配合台灣飲用酒習慣的改變,逐漸停止生產特級清酒,生產線改生產黃酒,之後又大量製造紹興酒,1970年更生產高品質的花雕酒。至於在米酒方面,1971年台中酒廠在實驗室林慶福主任的帶領下,找到了新種的醣化菌,可以更快速地生產米酒,使台中酒廠的米酒產量高居全台各酒廠之首位。
然而在1970年代,台中市區逐漸開發,台中酒廠舊址已從原本的郊區變成市中心區。隨著附近道路的開闢及居住人口增加,此酒廠對於都市發展已造成妨害。且因酒廠為民生工業之一環,製造過程中會產生污水及廢氣,也引起附近居民的反彈。再加上酒類製品生產量日益增加,原廠址已不敷使用,而必須另覓新址。1979年,台中酒廠派員到新開發的台中工業區(台中市南屯區)進行評估,1990年即斥資55億元,在台中工業區購買21公頃的廠地。1998年7月21日正式遷廠到台中工業區。
台中酒廠搬遷至台中工業區新廠之後,舊酒廠留下大片工業遺產與歷史建築,足以見證日治時期迄今的台灣製酒產業發展歷史,於是2002年7月獲台中市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而國有財產局將5.6公頃的土地及建物所有權撥交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使得台中酒廠舊址得以完整保留,並獲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規畫為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的五大創意文化園區之一-「台中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作為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推展基地,定位發展成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
另外,掌管全台各地文化資產相關業務的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亦設立於此。其政策推展目標為:有效結合地方政府、大專院校、民間及社區組織,形塑完整的文化資產保護網絡,建構符合文化資產發展之生態環境,並推動文化資產保存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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