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台灣還有多少「大埔案」在醞釀發生? 大埔徵收案 更審改判徵收違法需還地

台灣還有多少「大埔案」在醞釀發生?  大埔徵收案 更審改判徵收違法需還地

大埔徵收案 更審改判徵收違法需還地


【許 淑惠/台中報導】苗栗縣大埔農地徵收案,張藥房等4戶拆遷戶認為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苗栗縣政府徵地實為了炒作地皮,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徵收,台中高等 行政法院上午9時宣判,判內政部區段徵收不合法、苗栗縣府拆遷違法,需還地張藥房等4戶。上午張藥房等4戶都未到庭聽判,他們的委任律師李明芝說;「這是 土地正義與人權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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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張藥房等拆遷戶控告內政部區段徵收違法,上午宣判。資料照片





蘋論:吳敦義晚上睡得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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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逆轉判決,承審的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徵地不是政府說了算;等於直指政府拆遷違法。說得更白一點,當初劉政鴻以「天賜良機」強拆大埔,今日法院以實際判決「反拆政府」,司法體系已用這個判決應驗了當初「今日拆大埔、明日拆政府」的預言。
苗栗大埔徵收案是一件剝奪人民財產權與生存權惡劣案例,關鍵在於竹南科學園區閒置率極高,政府根本沒有強搶農地房舍,繼續延伸科學園區用地的理由。

「天賜良機」強拆

而 《土徵條例》規定徵收案必須合於公益性、必要性以及適切的比例原則,但負責審查的內政部卻幾乎全盤接受苗栗縣府提出的徵收理由。地方政府橫徵暴斂不斷地以 土地開發徵收來彌補其財庫困窘、甚而圖利特定財團與個人;中央政府沆瀣一氣,以程序合法之名掩護其地方盟友,用以延續其政權的合法性。這種掠奪式的開發 案,讓貧者百姓幾無立錐之地。
事實上,在昨天的判決前,大埔案早在101年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其多項違法,包括未進行實質協議價購、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未實質審議徵收案的 公益性及必要性等;但苗栗縣府無視警告,非得在去年7月18日趁著「天賜良機」拆掉大埔四戶。現在,換我們來追究:你苗栗縣府到底在急什麼?這其中有什麼 不可告人的祕密?如徐世榮教授所質疑,為何你劉政鴻家族所領回的抵價地竟是方正的位於家屋兩旁。但張藥房僅剩最後6坪,不獲保留,而另一位黃福記老先生的 卻分散成3塊畸零地?這難道沒有不可告人的利益輸送嗎?

閣揆江宜樺踹共

另 外,我們也要問曾在3年前做出「原屋原地保留」承諾的副總統吳敦義,在張森文自殺、法院判決苗栗縣府拆遷違法之後,你晚上睡得可好?至於當初宣稱「尊重苗 栗縣府、一切依法行政」的閣揆江宜樺,不用出來說句話嗎?法院判決拆遷違法勢必涉及國賠,你躲在內政部後面不是辦法吧?
大埔案是血的教訓,但卻不會只是個案。台灣各地透過土地徵收與都市計劃強拆的民房到處都是,正在進行的航空城計劃要徵收4771公頃、拆遷7849戶,南鐵東移案更來到最後關頭。這其中會衍生多少個張森文悲劇?台灣還有多少「大埔案」在醞釀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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